記者廖銘瑞、吳文隆/屏東報導 近來有發生車輛懸掛假車牌,被警察依違反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院,究其因,是該部車輛違規沒有車牌之後,為了方便上路行駛,於是購買假的車牌懸掛在自己車上。
民眾開車違規導致牌照被吊(銷)扣,車子在沒有車牌狀況下,依法就不能在道路上行駛,「沒有車牌」開上路,被開紅單的違規罰款,可高達新臺幣一萬零八百元以下。
但如果為了怕被警察開紅單,而「懸掛假的車牌」上路,就是違反刑法偽造文書,會被移送法院,最高可處一年下有期徒刑。 內埔警方為了維護轄區治安與交通安全,即日起除加強「闖紅燈」、「無號誌路口違規」取締外,在執法的過程中,也會檢查車輛有無懸掛假的車牌。
圖:怕被警察開紅單懸掛假的車牌上路,就是違反刑法偽造文書會被移送法院。(內埔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