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彭成平 報導
刑事局自8月1日起發動全臺「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目前刑事局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統計今年迄今則查獲191件187人。有關上游製造、販售源頭,目前刑事局已查獲郭姓犯嫌等人涉嫌販售假車牌,仍持續溯源中,務求從源頭澈底瓦解犯罪產業鏈。經分析違法者樣態,主要可區分為「AB車懸掛假車牌」及「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兩大類,其中「AB車懸掛假車牌」係民眾購入無車牌之車輛(如牌照遭吊扣、吊銷)或權利車後,因欲上路使用,故至網路上購買相同車型、顏色之車牌後懸掛上路;「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則多是原車主因酒駕、超速等交通違規遭吊扣、吊銷牌照,為繼續使用原車輛,遂購買假車牌後懸掛上路。
有鑑於偽造車牌案件增加,警方已從查緝面及預防面著手,採「查防合一、陸空並進」策略,一方面結合AI巡防系統,針對疑似使用偽造車牌上路的車輛加強自動辨識與道路攔查,提升打擊力道;另一方面針對民眾檢舉的網路販售偽造車牌賣家,協請相關平臺業者下架,並追溯查緝製造及販售源頭,依法偵辦。目前刑事局已蒐集民眾檢舉、報案資料及主動追查今年迄今遭吊扣、吊銷之6萬4千餘筆車號,從源頭分析製造、販售及使用假車牌者,相關涉案情資將通報各地方警察局同步查緝。
刑事局強調,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今年6月間有被害人向警方報案稱名下車輛有相同時段出現在高速公路不同路段情事,疑似車牌遭冒用,刑事局深入追查後鎖定偽造車牌出沒在高雄市一帶,遂與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於113年8月6日在高雄市鼓山區停車場查獲使用者羅姓詐欺通緝犯,現場查扣偽造車牌二面。經了解羅嫌係購買權利車後,發現該車牌已遭註銷,為了繼續使用該車輛,便至網路上向不詳賣家購買偽變造車牌後懸掛上路,全案詢後依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偵辦,通緝部分解送該管地檢署歸案。
刑事局分析近期ETAG異常通行紀錄後,發現新北市某運輸公司有使用偽造車牌之情事,且該公司其他車輛在本月初也曾因懸掛偽造車牌遭桃園市警方查獲,遂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共組專案小組進行追查。經分析車行軌跡後,發現該車晝伏夜出,疑似為避免遭警方攔查。經專案小組成員連日追查掌握該車動態後,於113年8月13日趁曾姓司機返家途中,在新北市土城區攔停該車輛,現場發現該車車身印有之車號已遭塗改,且懸掛車號雷同之偽造車牌,企圖魚目混珠躲避查緝。經查該車原始牌照於110年因逾期檢驗已遭監理站註銷,該公司為繼續營業使用,遂至網路上購買偽造車牌使用,全案詢後依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偵辦,並將擴大追查該公司是否有其他車輛懸掛偽造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