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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掃蕩北中南假車牌 全力保障守法民眾權益

報新聞/編輯 2024.08.07 16:00

圖: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不肖駕駛人或車主懸掛偽變造車牌行駛,恣意違規或不慎肇事後,導致合法車號車主蒙受不白罰單損失或車禍糾紛,甚至有心犯罪分子懸掛偽變造車牌行駛車輛掩護犯罪,製造檢警追查斷點,這類案件時有所聞,嚴重造成原車守法民眾困擾,影響社會治安及交通秩序甚鉅,為有效打擊使用偽變造車牌不法行徑,保障守法民眾權益,警方除例行交通稽查勤務實施取締外,並專案溯源追查偽變造車牌來源。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為遏阻是類歪風,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宇股檢察官許大偉指揮深入追查偽造車牌源頭及車牌流向,於本(8)月5日鎖定郭姓賣家與全省北中南行使偽造車牌之犯嫌住居所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偽造汽車車牌12面(6組)、大型重機車牌3面等共計15面及懸掛假車牌之汽機車 8部等證物並查獲犯嫌12人。

圖: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提供

近期發現使用偽(變)造車牌案件增加,警方已從查緝面及預防面著手,採「查防合一、陸空並進」策略,一方面結合AI巡防系統,針對疑似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的車輛加強自動辨識與道路攔查,提升打擊力道;另一方面蒐整民眾檢舉的網路販售偽(變)造車牌賣家,協請相關平臺業者下架,並追溯查緝製造及販售源頭,依法偵辦。

刑事警察局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刑事警察局將持續結合公路機關大數據及行車軌跡資料,分析可疑使用偽(變)造車牌車輛加強查緝偵辦,遏止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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