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天(6日)上午召開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言詞辯論庭,民眾黨指出,今天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第一位代表賴總統發言的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潘孟安與賴清德身為前立委,曾多次參與國會改革修法,但今天在憲法法庭上卻變了一張臉,用各種悖離事實、曲解法條的方式,欺騙自己和國人。
民眾黨對潘孟安說詞提出3大反駁。首先,潘孟安說,賴清德對整個立法過程缺乏討論,不公開、不透明感到焦慮,這是直接把上個會期數次在委員會、公聽會的公開討論,埋葬在他們成串的謊言裡。
其次,潘孟安提到立法院得聽取總統的國情報告,但不等於可以修法,要求總統去盡憲法裡沒有的義務。民眾黨認為這番話也是詭辯,憲法既然要求總統有國情報告的義務,立法院修法使總統來報告的方式更明文化、法制化,豈有違憲之理?
再者,潘孟安說立法院可以行使人事同意權,但不代表可以透過「擺爛」的方式,不予審查,這會造成未來憲政機關運作困難。民眾黨認為潘孟安說的剛好相反,立職法的修法是要求人事審查權要有一定的時間,以避免太過急促,讓立法院只能趕鴨子上架,淪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
民眾黨指出,修法過程依照國會議事自治原則,國會要如何安排議程,透過何種方式表決、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權、本就是由國會自行決定、其他機關沒有置喙的餘地,無奈總統與其秘書長公然挑戰憲法,要收回憲法賦予立法院的調查權、完整的人事同意權,總統府祕書長代表總統,把莊嚴的憲法法庭當政論節目在擺爛、胡言亂語,毀憲亂政,莫此為甚。(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