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連霸前無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政忠,1993年起,涉操縱宏福建設股票掏空公司資產,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60餘億元,經纏訟23年,最高法院維持更四審認定,依操縱股價罪判刑4年、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判刑2年定讞,陳政忠今天(6日)中午頭戴白色鴨舌帽,低調現身北檢報到發監執行,待辦理好手續後,落寞與親友相擁暫時告別。
陳政忠為台北北投、士林區十連霸無黨籍議員,從1985年當選後,連任議員至今超過39年資歷,但卻遭控身為宏福機構關係企業創辦人及股東,從1993年起陸續掏空公司資產、炒股,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60餘億元,台北地檢署2011年間,依背信、詐欺、業務侵占,及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陳政忠,求刑15年。
台北地院一審,依操縱股票、背信、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判陳政忠20年徒刑;二審改依操縱股票、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改判9年徒刑,更一審及更二審則判刑5年,更三審逆轉一度改判無罪,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陳政忠再上訴。
更四審依《證交法》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操縱行為罪判刑4年,並依募集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記載虛偽罪判刑2年認定陳政忠有罪,全案經23年纏訟後,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認事用法、量刑、並無違誤,今年7月17日駁回上訴定讞。
陳政忠今中午頭戴白色鴨舌帽,低調現身北檢報到發監執行,待辦理好手續後,落寞與親友相擁告別。(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