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宥漮/綜合報導 刑事警察局北部詐欺偵查中心分析發現,近來多筆網路投資型詐騙,被害人匯款帳戶為離臺外籍移工,研判詐騙集團為建立斷點防止警方查緝,有吸收外籍移工從事詐欺收簿手趨勢,隨即通報各單位加強查緝是類案件,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於3月18日10時許接獲通報偵處該轄統一超商龍坑門市疑似提領車手案,經追查發現提款車手為外籍男子,於3月26日查獲3名越南籍犯嫌到案。 案經報請苗栗地檢署荒股檢察官指揮偵辦,與苗栗縣、桃園市、彰化縣及臺南市警力共組專案小組,於蒐證完畢後,後續再於桃園、彰化及苗栗等地發動3波緝捕行動,向上溯源查獲車手頭陳姓少年、外籍收簿手高姓男子等人,收水林姓男子,向下刨根查獲泰國籍賣帳戶移工等共20名犯嫌到案,查扣金融卡25張、存簿4本、詐騙贓款28萬餘元、註銷車牌15面、空氣步槍2把、安非他命毒品1包、吸食器3組及犯案用手機10支等贓證物,初步清查被害人34人,被害金額超過1千萬元,全案依涉犯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其中越南藉阮姓犯嫌等6人均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於日前依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 刑事局呼籲,銀行帳戶與提款卡為個人金融用途,均應依規範使用,切勿貪圖一時蠅頭小利,將自己名下帳戶存簿及提款卡提供給詐欺集團使用,不僅個人金融信用受損,更會淪為詐欺集團共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