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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醫團反對「處方箋只標成分」 健保署長:三贏政策明年牙科先做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24.08.02 06:46

十大醫團反對「處方箋只標成分」 健保署長:三贏政策明年牙科先做 21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健保署拋出處方箋「只標成分名、沒有商品名」標示新制,引發醫師公會、中醫師公會及各層級醫院等十大團體今(2)日聯合聲明反對,表態嚴正抗議貿然改變處方箋藥品標示方式。對此,健保署長石崇良也親自出面回應,強調新制是「民眾、醫師、藥師」三贏政策,明年預計先從開藥單純簡單的牙科診所開始試辦,至於涉及慢性病長期用藥的內科疾病是否比照會再跟大家溝通。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以及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今聯合聲明反對健保署的處方箋標示新制。

醫界團體強調,此項改革若施行,將嚴重損害民眾用藥品質及醫師處方權,因此強烈反對,籲請健保署務必三思,切勿為緩解缺藥問題而顧此失彼。

醫界團體質疑,新制目標是針對全面醫療機構強制執行徹底改變醫囑規範,醫師僅可處方成分名,讓健保藥局於病人領藥時由藥師自由給予病人藥品,萬一是基於對廠牌的喜好或低成本考量,而選擇提供藥物給病人,導致病人每次領到的藥品皆可能不同。且原開立處方之醫師無從得知,抑或疾病療程中可能被頻繁換藥,將對病人之用藥品質產生重大傷害,不但突然造成病人莫大不安,更可能讓醫師和病人都無法預測疾病的進展。

醫界團體批評,此舉影響醫師處方權,依藥師法規定,藥師調劑應按照處方,如藥品未備或缺乏時,應通知原處方醫師,請其更換,不得任意省略或代以他藥。新制若實施,不但有違法之虞,且大開倒退之門,任令藥師可以以任何其他品牌藥物取代,且無須紀錄替換原因,若遇到病人問及相關問題,藥局給予其他類似「主」成分之藥物時是否與原先服用之藥物有差異,醫師對未知的「次」成分該如何向民眾保證不會有其他併發症?換藥後若因此產生問題,屆時又應向何方究責?

石崇良回應,所有政策的改變,一定是以民眾的利益優先,兼顧醫療品質,健保署會持續跟大家溝通。這一次針對牙科處方箋進行變革,主要考量民眾就醫習慣跟用藥行為,以就醫來講目前90%的牙科是在診所就診,只有不到10%在醫院看牙,這是第一個特性。

石崇良說,第二,牙科用藥相對單純簡單,主要就是以抗生素、消炎、止痛這三類藥物為主;第三,牙科診療後,高達99%的處方箋都是釋出在社區藥局拿藥,為了讓民眾方便拿到藥,醫師開處方時也可以簡易,不需要再去選擇商品,只要根據所需要的藥性,以成方來處方就好。

石崇良表示,新制預計明年在牙科診所試辦,民眾方便拿到藥、醫師處方也簡易、藥師再本於專業為民眾選擇合適的商品調劑,這是一個三贏政策。

至於未來是否會一舉擴大至所有科別?石崇良說,牙科處方多是一次性或短期使用,跟其他內科疾病,像有些慢性病涉及長期處方、用藥選擇等,問題比較複雜,未來是不是仿照牙科作法 會持續討論,大家可以放心,健保署會本於民眾權益跟醫療品質來溝通相關政策。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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