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女子小甜(化名)與男友分手後,竟只為了要「氣死前男友」,找來2名男性友人3P,激戰過程中還要求男方拍下3人交戰畫面,「丟給他(前男友)看,氣死他」,但事後她卻發現,性愛影片外流,小甜前往警局報案遭性侵、偷拍,結果卻被法官打臉,最後反被依誣告罪判刑3個月,緩刑2年。
檢方調查,2022年12月17日凌晨,小甜借住在男性友人阿勇(化名)的臥室,但卻與阿勇及其友人阿猛(化名)3P,3人激戰過程中,阿勇在小甜示意下拍攝性愛影片,可是到了2023年1月4日,小甜卻至警局報案,稱遭到阿勇跟阿猛強制性交、妨害秘密。
小甜在開庭調查時指稱,事發當天她與阿勇、阿猛在房間內聊天,過程中喝了阿猛倒給她喝的飲料後就不省人事,還強調「過程中沒有記憶,比安眠藥厲害。」直到隔天上午她才有意識,後來是友人傳性愛影片給她看,女主角還是她自己,她才知道自己遭性侵。
結果檢方勘驗事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小甜與阿勇、阿猛是合意性交,當時小甜還主動把手機交給阿勇,請對方拍下性愛過程,並稱「我好想讓他(前男友)看一下」、「你拍交合的時候就好,我要丟給他看,氣死他」,足以顯示小甜誣告阿勇及阿猛,最後將小甜依誣告罪提起公訴。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甜的行為不可取,但考量她是因為性愛影片被其他友人看到,放在阿勇家的財物又沒辦法順利取回,才會一時失慮到警局提告。
新竹地院另外衡量,小甜目前無業,有精神疾病、長期憂鬱症,還要撫養母親、以及一名未成年子女,犯後也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誣告罪將他判刑3個月,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判決確定後的1年6月內,要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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