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修法通過,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任期為4年、最多僅能連任1次,也就是說最長只能做8年,這也造成有4名委員將在月底任期屆滿,為避免NCC陷入停擺,行政院昨天(30日)發函NCC「延任」副主委翁柏宗,遭拍不尊重立院。對此,將卸任的NCC委員王維菁、林麗雲今天(31日)也發出聲明,呼籲立院盡快審查人事。
王維菁、林麗雲聲明全文如下:
NCC傳播委員卸任建言
我們做為NCC委員的任期將在今日(7/31)結束,臨別之際提供以下建言與觀察:
首先,我們呼籲立法院朝野政黨盡速開啟NCC委員人事同意權之審查,以解決依舊法延任委員其缺乏新民意基礎與政治正當性之問題。我們也要提醒,延任委員會目前由兩位電信、一位法律以及一位經濟專長之委員所組成,並沒有任何傳播專業委員,如此也將使未來NCC監理與審理傳播相關案件時,缺乏專業性、正當性與代表性,而傳播類案件佔通傳會業務量比重最高,由無傳播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審議傳播監理案件,恐將引發更多社會質疑與混亂。
二、對於台灣新聞頻道市場過度競爭故獲益分散,致使新聞台仰賴業配、置入及政府標案,甚至逐步形成台灣政媒共生集團,透過政治與媒體影響力,除藉土地開發牟利,也介入政治甚至政府領域,包括人事、個案與政策等,失卻分際,嚴重扭曲台灣政治清明,侵蝕台灣民主與社會正義,已成為台灣當今社會民主重大威脅之一。
三、由於政媒集團化,致使台灣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漸失其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台灣新聞頻道政媒集團化與高度政治化,令媒體成為政治部門的輿論宣傳工具,不公正的新聞報導及節目,亦導致台灣新聞頻道的社會信任度長期世界排名倒數,觀眾不耐且逐步流失,新聞台喪失其實質社會影響力,逐漸難以與網路的多元立場及百花齊放競爭,此亦為台灣民主的另一危機。
四、針對台灣電視新聞市場過度飽和及惡性競爭問題,作為台灣廣電媒體主管機關,NCC應有其嚴肅責任,在新聞頻道市場結構上應有相關擘劃,如改善進退場機制,包括檢討現行申設、評鑑、換照機制之實質效能,研析更公開透明的審查制度,建立公正的評鑑指標與評分,並公開評分質、量化結果,促進社會參與並達到社會共管。此外,也應定期提出電視新聞市場結構多元性分析報告,檢討台灣電視新聞頻道數量與競爭結構之較適規模等。
新聞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是表達及參與公共事務的主要媒介、亦是重要的言論公共領域,我們希望未來台灣電視新聞市場能逐步擺脫過度競爭、市場失靈之惡性循環,並避免政媒掛勾與金權共生,以善盡新聞媒體對國家社會的民主守望監督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