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黃荷琇/臺北報導】
台北市迪化街與民權西路交叉路口本月27日發生一起汽機車碰撞事故,普重機車駕駛人曾女(62年次)沿迪化街二段北往南方向行駛,而自小客車駕駛人徐女(83年次)沿民權西路東往西方向行駛。兩車在路口發生碰撞,導致普重機車駕駛手腳輕微擦挫傷,幸運的是,徐女並未受傷。雙經檢測確認二人均無飲酒情況。
大同分局獲報,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迅速排除交通障礙,並協助傷者送醫治療。經調查,事故原因可能是由於兩車駕駛未依交通規則讓行所致。
大同分局分隊長蔡育佳強調,駕駛人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行經無號誌或號誌故障且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時,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若無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以確保行車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駛,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