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自112年6月30日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本局針對今年年中覆盤,檢視上半年交通執法跟防制事故成果。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113)年上半年嚴重超速違規,嚴重超速案件警方共計取締汽、機車計有3,359件,較去年同期4,598件減少1,239件,下降26.9%;相較今(113)年上半年本市交通事故死傷件數2萬2,274件,較去年同期2萬4,160件減少1,886件,下降7.8%,由上述資料顯見修法後確有降低嚴重超速行為,並且有效下降本市交通事故肇事發生,對於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有相當顯著成效。
嚴重超速違規扣牌增,桃警強力打擊假車牌上路。
惟因為嚴重超速從60公里下降至40公里,因嚴重違規超速被扣牌部分民眾,欲規避監理機關的扣牌程序,進而懸掛「偽造號牌」在道路上遭警方查緝到案,統計查扣偽造車牌今(113)年上半年計有23件;較去年同期13件增加10件,上升76.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表示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一年徒刑,另最重可處新臺幣1萬0,800元罰鍰,絕不能因為吊扣或吊銷而製造或使用偽造號牌。現今電商購物也為配合政府規定,已下架所有車牌相關商品,全面打擊假車牌氾濫情況。
李維振呼籲使用假車牌不僅造成無辜民眾的車牌被盜用,需要跑一堆程序自證清白,在刑事案件上也被用來製造斷點,造成警方辦案困境,對於社會安全有重大影響。如今本局刑事警察大隊研發「桃園AI巡防系統」已部署在各單位達成全市「AI巡守防護網」,讓偽造車牌、偷竊車輛及使用贓車等違法行為無所遁形,請民眾要有守法觀念,勿存有僥倖心態。
嚴重超速違規扣牌增,桃警強力打擊假車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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