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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來開匯/若沒藐視國會罪 林濁水:就是假的立法院調查權

匯流新聞網/邱 璽臣 2024.07.29 05:48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CNEWS匯流新聞網《中午來開匯》政論節目,今(29)日由資深媒體人黃光芹主持,專訪民進黨前立法委員林濁水,經由林的分析,讓聽眾、觀眾深切了解國會改革案,以及暫時處分後的釋憲發展,會是怎麼樣?聊到國會調查權的部分,林濁水強調,有調查權若沒有藐視國會罪,調查權就是假的,有調查權,預算審查品質才可以好,才可以發揮對政府的監督揭弊。

林濁水認為,當年國民黨就不應當凍結立法院的調查權,立法院調查權仍舊要繼續使用的理由,是調查要瞭解各種立法的資訊,瞭解政府的各種措施,這樣立法資訊充分了以後,立法的品質才可以好。

但林濁水也提醒,揭弊不是立法院的正業,立委傅崐萁卻把揭弊當成立法院重中之重的正業,那就不務正業了,所以傅的整個調查權觀念,是不務正業的思維。但為了行使立法權、要審查預算、通過法律、監督政府,當然要有調查權才可以得到充分資訊,所以本來就應當有。

「過去沒有的話,不是有了監察院、彈劾權,所以調查權就挪過去,你不可以有。」林濁水認為,兩蔣的惡霸行徑,創造了台灣國會跟全世界國會都不一樣的制度,第一個當然是沒有調查權,第二個就是有複數召委。他形容亂象是:「大家都有官做,你們分贓分一下,分官封爵大家都有官做,大家都不要吵,不乖的我也不必怕你。」這是在弱化跟分化國會議員,但現在兩黨都不願意改。

「雖然一直有民進黨立委提過要單一召委制度,但現在總召反對。」林濁水說,最早是他提的,不過沒有成為法案,放在他的國會白皮書裡面提出,提了以後,接下來比如說顧立雄、林佳龍等人的國會改革法案裡面都有,而黃國昌在台灣智庫討論這個制度的時候,也參加了一下,拿來用一下。

「遲了30年,兩蔣時代跟孫中山共同建立的弱化國會的體制,民主化以後當然要改。」林濁水說,最早改的契機來自於二次修憲,首先兩個釋憲案,第一個釋憲案由洪奇昌提出,世界各國彈劾權跟糾正權,跟伴隨而來的調查權,都是國會的,應該全部還給立法院,彈劾、糾正、糾舉、調查也都應當還給立法院,以上是洪奇昌釋憲案。

照片來源:林濁水臉書

林濁水繼續提到,然後第二個就是陳水扁的釋憲案,洪奇昌釋憲案等於直接挑戰五權憲法,陳水扁提案比較客氣,就是主張五權憲法沒有關係、不挑戰,但基本上監察院為了行使彈劾權,可以有調查權,相對的,立法院要立法,也應當有調查權。

「這兩個釋憲案,大法官解釋了,修憲都已經修了,不給立法院一點不行。」林濁水說,但是老國民黨掌控的大法官要怎麼釋憲?可想而知,雖然裡面有一些改革派的大法官,比如翁岳生,翁當然反對五權憲法,有一個非常有名的論述,提到現在監察院行使的彈劾權,讓彈劾跟對文官的懲戒兩個混為一談,根本就不對。

因此,林濁水認為,翁岳生的立場當然是反對五權憲法,既然反對五權憲法,釋憲案應當會說洪奇昌提得好、陳水扁提得好才對,既然立法院應該有調查權,那給文件調閱權算嗎?不一樣,調閱就是幾個資料看一看,資料是編的、還是不重要的資料,卻不能調查。如果只給文件調閱權,變成假的,因為這個文件拿到手裡面,應當要聽證才知道文件拿的對不對勁,所以沒有調查權的調閱,是假的,是虛應故事。

林濁水說,恐怕翁岳生參與那一次,令他心裡有一定的衝擊,因為跟其主張距離太遠了,所以等到後來585解釋的時候,就迴避,不要再幹一次了。調查權就是監察院的?立法院不要去亂搞?這個是很羞恥的,開了一點小門,不能說完全沒有進步,但進步那麼一點點,都民主化了才進步那一點點,是一個羞恥的進步。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林濁水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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