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表揚72位績優調解委員 張市長肯定促進地方和諧。(市府提供) 【亞太新聞網/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張善政26日上午前往桃園區,出席「桃園市113年度獎勵調解業務績優表揚典禮」,表揚本市72位調解業務表現優良之調解主席及委員。張市長表示,去(112)年桃園市各區調解委員會共受理12,845件調解案件,調解成立10,774件,調解成立率高達80%,優良績效在全國名列前茅;張市長感謝每位調解委員投入的時間和心力,為建立地方和諧貢獻良多。 張市長指出,調解委員須具備同理心、法律專業及人情義理,且須充分聆聽雙方意見,並尋求共識,以達排解糾紛及減少訟源的目標,同時也能避免浪費司法資源,減輕法院的負擔。 法務局表示,調解制度為我國替代性解決糾紛機制中重要的一環,調解的過程必須兼顧情、理、法,透過建立信任和理解的橋梁,達到充分溝通及對話,不僅能緩和雙方緊張關係及衝突,同時能節省時間及金錢,呼籲市民朋友善用調解程序,以便能快速、經濟且有效率地解決紛爭,尋求妥適、圓滿的解決之道。 今日包括市府法務局長賴彌鼎、桃園區調解會主席陳溪和、中壢區調解會主席邱顯獅、平鎮區調解會主席黃豐彬、八德區調解會主席陳慶松、楊梅區調解會主席李光富、蘆竹區調解會主席徐太平、大園區調解會主席陳連壽、龜山區調解會主席卓孟杉、龍潭區調解會主席簡政雄、大溪區調解會主席謝昌明、觀音區調解會主席江謝錦青、新屋區調解會主席姜鴻鈞、復興區調解會主席林沛筠等均一同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