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股東也能賺點出借費!證交所於7月18日公告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為零股,將自12月30日起實施,讓零股投資人也有機會透過出借帳上零股獲得收益,提升運用效率,並落實主管機關普惠金融政策。
證交所表示,交割需求借券,係賣方證券商因受託或自行買賣發生錯帳、投資人違約、或境外華僑與外國人申報遲延交割等情事,致出現券項交割缺口時,向證交所申請借券完成交割之處理機制。
過去出借人僅能以1交易單位(即1千股)為申報出借單位,證交所考量盤中零股交易制度實施後,零股交易人數逐年增加,因此開放交割需求借券的出借單位得為零股,讓零股投資人也有機會透過出借帳上零股獲得收益,提升運用效率。
證交所表示,配合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為零股,已修正「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1、明確規範以一交易單位為申報出借單位者,為交割需求借券,以1股為申報出借單位者,為零股交割需求借券。
2、明訂交割需求借券與零股交割需求借券之出借對象,依申請借券數量予以區分,亦即整股與零股採分別取借
3、明訂零股交割需求借券之取借順序,係按出借人所訂出借費率,由低而高依序取借,如相同費率之出借數量超過所需數量,按出借數量多至少者依序取借,如出借費率及數量均相同,以隨機方式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