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從政治權力和職務來說,賴清德總統都比較像希特勒一般,皆是「憲法守護者」最需要嚴防其破壞憲政民主秩序的對象。(圖/取自網路)
作者/桂宏誠
媒體報導通常對重要人士的講話「有聞必錄」,即使其內容對特定領域來說,已到了缺乏基本常識的地步,甚至還可能只是為了造謠。在這種媒體運作的特性下,政治人物只要敢說,哪怕只是胡說,卻依然可藉著媒體的特性和其傳播力量,達到「以訛傳訛」或「洗腦」的效果。
近來民進黨政權為了捍衛其政權的正當性,用盡一切政治力量阻擋以監督和制衡執政權為宗旨的國會改革法案,但卻高舉了捍衛憲法的旗幟作為理由。諷刺的是,制定成文憲法的最重要目的,正是要監督和制衡有權力者。尤其,誰的政治權力愈大,就要受到憲法愈為嚴密的約制,以防範政府濫權而保障人民的權利。
民進黨政權在總統賴清德的領頭下,就國會改革法律向憲法法庭提出四件聲請判決宣告違憲的案件。而在國會改革法律尚未完成修法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就曾多次表示,賴清德不會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因為「總統是憲法的守護者,當然要捍衛憲法」。
然而,總統到底擁有甚麼憲法權力,能夠使他成為「憲法的守護者」呢?難道,總統拒絕接受立法院邀請前去國情報告,就因此保障了人民基本權利,並因而成為了憲法守護者?
吳思瑤是執政黨的重要幹部,即使她隨便亂扯一通,媒體仍然會「有聞必錄」。不過,吳思瑤擁有臺灣一流頂大政治學碩士在職專班的學歷,如果對自己的學術領域基本知識,也像只憑「想像」般的隨便亂講,那麼她的學位算是白唸了。而且這樣的立委,又豈能期待具有立法委員應具備的學識,更別說在政治上有何誠實信用可言。
事實上,「憲法的守護者」是德國憲法法院法官的自我期許,因為他們擁有憲法所賦予之解釋憲法的權力。而且,這是因為德國曾因希特勒以民主選舉程序得到政權後,卻鼓動民粹政治破壞了憲政民主秩序,直到二次戰後的西德,才建立了憲法法院制度,並期待憲法法院法官扮演憲法守護者的角色。
無論從政治權力和職務來說,賴清德總統都比較像希特勒一般,皆是「憲法守護者」最需要嚴防其破壞憲政民主秩序的對象。但以臺灣的民粹政治和媒體文化而言,傳播「總統是憲法守護者」久了,人民也會信以為真,且直到總統違憲濫權帶來了苦果,大家才可能幡然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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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宏誠,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及格,三進三出政府機關。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和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校名都不怎麼政治正確。目前擔任生涯第一個工作機構民主文教基金會的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