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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米攪局 高虹安案延明天宣判

品觀點/記者 李宥成 2024.07.24 09:55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院原定今(24)日上午11時宣判,受凱米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影響,將順延至明(25)日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虛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46萬餘元。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共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

高虹安庭訊時表示,她再三確認合法性才同意採行零用金制度,助理都有實際加班,時數皆超過上限,有資格合法申報請領加班費,也有在申請單簽名蓋章,她才核批,辦公室零用金並非她保管、支配,她沒有私用。

高虹安表示,助理的酬金及助理費實際進入助理帳戶後,成為助理的私人財產,是否捐出當零用金,由黃惠玟詢問助理。她與助理對零用金的共識是用在公務上,助理只要認為有公務需要,可以支用,不用知會她。

公訴檢察官則指出,高虹安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的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

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止其職務;案件若經二審改判無罪,可復職;但判刑確定者,將解職,並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若剩餘任期不足2年,就不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任期屆滿。

高虹安是民眾黨唯一地方首長,是否因立委期間的詐領案遭判刑停職,備受關注。

台北地院原定今就高案宣判,但遇到颱風停班,將延至明天,時間原則上維持在上午11時,由法院協調未使用的法庭宣判。

此外,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詐領助理費、沙鹿豪宅被控涉竊占國土及假買賣遭起訴。審理期間,顏寬恒喊冤並否認犯罪,今年4月審結,法官諭知25日宣判。台中地院昨表示,若25日再放颱風假,將延至26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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