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首批退稅來了!財政部宣布,今(113)年首批退稅款將於7月31日入帳,合計可退稅有342萬餘件、退稅金額達558億元,雙雙寫下歷年新高,平均每戶可退稅金額約16,315元。
符合首批退稅的條件,包括採網路申報,以及符合稅額試算,並以線上或與語音確認的退稅,或是符合稅額試算並於5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
財政部指出,所屬各地國稅局7月31日同步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首批退稅。與去(112)年度相比,今年退稅件數增9萬餘件,退稅金額增2億餘元,主要是近年總申報件數增加,退稅案也隨著變多。
就一般的情形來說,若所得稅應納金額為負數,主要是指不必繳稅,而不一定是可以退稅。國稅局說明,其實退稅最重要的前提是「預繳」,至於退稅原因則大致包括薪資扣繳、利息或股利收入及扣抵稅額。像是部分報稅人所屬公司可能從薪水預扣所得稅或自行向公司申請扣繳,假設扣繳稅金大於應繳納稅金,差額就是可退稅金額。
若是申報人扶養父母,且父母的收入為股利收入,也很可能有退稅的機會。國稅局指出,主要是目前股利課稅採「合併或分開計稅」二擇一,抵扣金額若大於實際繳納金額,就能退稅。
符合退稅資格的納稅義務人如果選擇「直撥退稅」,7月31日即會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存款帳戶;若是未採用直撥轉帳退稅者,國稅局將同日開立退稅憑單陸續以掛號寄發,民眾可於9月30日前持退稅憑單兌領。
然而退稅憑單金額未達5,000元,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向憑單上所列臺灣銀行指定營業單位兌領現金;金額達5,000元、未滿20,000元者,則須透過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提出交換領取退稅款;金額達20,000元以上者,僅能將該憑單存入受退稅人在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的存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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