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為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促進產業升級轉型及鼓勵民間加速投資,桃園市政府自110年底公告受理「桃園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至今已2年餘,今(113)年初重新檢討方案內容,並於6月13日公告修正,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明(114)年4月30日止,除新增「智慧製造」檢核指標外,亦就非屬產業自用申請者,增加「設置管理委員會」及繳納「保證金」等配套措施,盼完善方案管理機制,並滾動式檢討精進政策。
市府經發局說明,本次修正方案就容積獎勵項目中「環境永續(能源管理)」部分,新增「智慧製造」檢核指標,鼓勵廠商透過導入智慧製造,優化生產排程及提高生產效率。此外,為使非屬產業自用申請者妥善管理廠房,落實投資計畫書中承諾事項,本次修正亦新增設置「管理委員會」及繳納「保證金」等條件,以期使方案機制更趨於完備。
經發局表示,統計至113年6月底,桃園市廠商申請經濟部及桃園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共計37案,已核定共計21案,透過立體化新增樓地板面積近5.1萬坪,可帶來約386億元投資金額及提供近1.7萬個就業機會,其中申請立體化最多的都市計畫工業區為楊梅區,受惠產業別包括資通訊、金屬加工、醫療器材、紡織業等。
桃園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之申請要件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乙種工業區或產業專用區且基準容積於240%以下者,申請基地依「桃園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公告適用範圍為限,申請人為全數土地所有權人,自113年6月13日起至明(114)年4月30日止。有意投資桃園的業者,或是本地業者有廠房更新及擴廠需求的廠商,歡迎洽詢經濟發展局。
桃園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相關訊息,請至經發局官網查詢:https://ed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3807&s=131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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