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傅崐萁Facebook)
對於藍白聯軍在立法院表決,否決掉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即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總統賴清德雖依憲法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已於6月26日生效。不過包含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均向憲法法庭聲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及暫時處分。司法院憲法法庭今(19)日下午宣布,先作出多數《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暫時停止適用的暫時處分裁定。中國國民黨對此發出聲明表示遺憾,也無法理解憲法法庭做出此決定的依據為何?暫時處分的「必要性」、「急迫性」為何?而《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是針對國會行使職權時的規範,目前為立院休會期間,國會改革修正法案對人民權益或社會公益造成何種「立即性」的傷害?為何會讓國家權力與人民基本權利間的《憲法》關係改變?必須做出暫時處分的判決予以維護?憲法法庭有責任做出更清楚的說明,讓人民信服。
回顧往例,國民黨指出,憲法法庭曾多次針對重大議題做出暫時處分不予通過的裁定,很遺憾這次國會改革法案暫時處分之結果,與過去處置態度有所不同,憲法法庭不應該只是做出裁決,應該明確說明國會改革法案與過去案例的不同為何?裁定的標準與理由為何?
國民黨也質疑,憲法法庭今日的判定節奏與結論,竟然與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的「神預測」有如此的吻合與巧合,憲法法庭的大法官理應為國家司法之基石,更是維護憲法尊嚴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大法官不受政治左右,維持客觀獨立的司法精神,莫讓人民質疑司法不如民進黨發言人一張嘴。
國民黨強調,國會改革法案是補足立法院的調查權、完善民主國家監督機制,更是讓台灣民主向上提升的必要改革;企盼憲法法庭能秉持專業、中立的立場,對於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做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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