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省贛州市一對夫妻為了符合買房條件,於是決定「假離婚」,怎料陳姓妻子買彩券中了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247萬元),卻未告知齊姓前夫,氣炸齊男對陳女提出告訴,並要求分享獎金。法院審理後,齊男成功分到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8萬元),原因是2人離婚後「未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 陳女離婚後買彩券中大獎,前夫提告要求分錢,竟成功分到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8萬元)。(示意圖/ENews)
綜合陸媒報導,陳女和齊男婚後育有一個小孩,一家三口住在公租房,為了在保住公租房的資格情況下再購買一套小孩念書用的學區房,於是雙方決定申請離婚,但不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接著由陳女出面買下一套商品房,齊男則拿出人民幣19.5萬元(約新台幣87萬元)當作購房款項,之後2人輪流在公租房、商品房共同生活,還一起經營廣告相關的業務,雙方經濟往來頻繁。
2022年5月10日,陳女花了人民幣2元(約新台幣9元)購買1張彩券,結果中了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247萬元)的大獎,扣除稅金後實領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798萬元),但她並未把中獎一事告訴齊男;2022年8月9日,2人協商後決定讓商品房歸陳女一人所有,陳女直接支付齊男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2萬元)作為補償,從此雙方再無任何經濟上的牽連,但齊男收到錢並搬離商品房後,意外得知陳女買彩券中大獎的事,憤而提告並要求分享獎金。
章貢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2人已辦理離婚手續,但未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2人不僅維持同居關係,且根據齊男提交的對話記錄顯示,2人離婚並非出於感情糾紛,而是為了家庭利益購置商品房,加上2人的經濟狀況相當,無法確定購買彩票的人民幣2元(約新台幣9元)究竟是來自陳女的個人財產、齊男的財產或夫妻的共同財產,因此獎金應當由雙方平等享有,最終判陳女必須向齊男支付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8萬元),陳女不服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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