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黃瑋震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不幸遭毒駕男子撞斃殉職,由於遺孀黃妻收入不高、兒子年幼,黃妻使用丈夫臉書貼上郵局帳戶,引發爭議,少數酸民認為她利用丈夫之死募款。新北市警察局表示,依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估約可支領撫卹金額至少有2300萬元以上」,警察局全力協助家屬,從優申請相關撫卹。
警員巡邏遭毒駕男撞斃,不幸殉職,震撼全台。遺孀黃妻使用丈夫臉書貼出郵局帳號,卻惹得酸民相譏,認為她消費丈夫之子。黃妻澄清,因許多善心民眾想要主動捐款,所以貼出郵局帳號,不知道會引起風波,「並沒有要利用本次案件募款。謝謝大家的指教。」
關於黃瑋震殉職,目前僅能認定「因公死亡」,但「因公死亡」與「因公殉職」可領1400萬元撫卹金有天壤之別。依照黃瑋震約7年年資粗略估算,僅可領一次撫卹金約80萬元左右,加上喪葬費部分補助約20萬,總共可領約100萬元,另外年撫卹金核定後按月發給,每月領約2萬多,可領180個月,共可領近380萬元,實在無法讓遺孀解決燃眉之急。
新北市警察局緊急澄清,依「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黃妻得請領死亡慰問金1200至1400萬元,警政署正研修再行提高金額;另警消安全基金300萬元,加上黃員本身相關撫卹及死亡給付等補助約600至700萬元,估約可支領撫卹金額至少有2300萬元以上。
三重警分局強調,同仁殉職無限哀痛,更為警界痛失英才感到惋惜。在這悲痛哀戚的艱難時刻,「我們的心情與家屬一致,全力專注於陪伴家屬度過難關,並向家屬允諾會替遺眷爭取最優渥的撫卹待遇,讓瑋震能夠放心地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
此外,今年2月,基隆市警察局八堵所警員蘇昱鴻在派出所值班台執勤,簡姓男子開車衝入派出所,直接撞斃蘇員,警政署認為蘇昱鴻未達「因公殉職」標準,最終判定為「因公死亡」,撫卹金整整差了726萬,基層警員幾乎全炸鍋。
前立委游毓蘭指出,黃瑋震執勤中遭撞身亡,在其他先進國家都會被認定為因公殉職,事發的當下,所有媒體報導也都以「因公殉職」定調,但是真實的情況是,黃瑋震是以「因公死亡」申請撫䘏,並非因公殉職,因為就算警察局以因公殉職申請撫卹,銓敘部仍然會駁回。
游毓蘭表示,易言之,不管你是在派出所值班台,或是在巡邏警車上被撞死,都不符合因公殉職中「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的要件,雖然不斷爭取,內政部在2018年「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之「因公殉職」定義修正為「執行前條各款所定勤務之一,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
游毓蘭說,可是銓敘部對於被毒駕或精障者高速撞擊的值勤任務,並不認為是對生命有高度危險的事故。警消本來就是高危險的工作,在執勤受傷或死亡的情形時有所聞,因公死亡與因公殉職,兩種撫恤金額差距甚大,在認定上也有嚴格的規定。
游毓蘭嘆,如果蘇昱鴻、黃瑋震當初選擇從軍,他們在執行任務時死亡後遺眷終生撫卹,但因他們是警察,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