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周二(16日)院會針對立院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出修正動議,最後國民黨及民眾黨以59票贊成對綠營50票反對順利通過。決議邀請賴清德至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委之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分別提出修正動議,建請院會決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法委員之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立法院今召開院會處理上述兩項決議案,民進黨團提出異議,舉牌反對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出席立委最終進行表決,最後兩案均由藍白以59張贊成票、50張反對票通過。
據了解,對於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問題,賴清德總統先前曾表示,原有的《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經有相關機制。立法院於集會期間,得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我之前也說過,只要在合憲、合法的安排下,我願意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