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黃荷琇/臺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在文山第一分局前人行道施放鞭炮後迅速離去。分局員警立即外出查看,並在分局旁的公園內發現酒氣明顯的陳姓男子。經盤查,陳男坦承因「心情好」而在酒後施放鞭炮,並表示並無挑釁警方的意圖。
警方依法將陳男帶回派出所,對其投擲殺傷力物品的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處理。文山第一分局提醒民眾,飲酒應衡量自身體力及情緒,若因酒醉失序而觸犯不法行為,仍需自行承擔法律責任。本分局將依法嚴懲此類行為,絕不姑息。
文山第一分局強調,維護社會秩序與市民安全是警方的職責,呼籲民眾理性飲酒,避免因一時衝動而觸犯法規,導致不必要的法律問題。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確保社區治安與民眾生活的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