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政府為照顧各年齡層租屋民眾的居住需求,113年持續推動租金補貼政策,國土管理署表示,租金補貼自112年7月受理申請至今年6月底,已核定57萬戶。
為方便民眾申請,也推動多項精進措施,包括申請隨到隨辦不受限、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申請年齡放寬至18歲即可以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等。
國土管理署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住宅所有權人可享有公益出租人所得稅等稅捐減免優惠,而房東如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情形,房客則可以拒絕及主張無效,遇有租賃糾紛者,民眾可透過各地方政府地政單位及消保官等管道處理。
國土管理署提醒,若房東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進而要求漲租或負擔所增加稅賦,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及要求改正,如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請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