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悄悄使用妻子的臉書帳號發文寫下「我出軌被抓包了」、「我會好好跟他遠走高飛」等文字,貶損妻子的名譽,因而挨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人夫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人夫悄悄使用妻子的臉書帳號發文寫下「我出軌被抓包了」,貶損妻子的名譽,因而挨告。(示意圖/ENews)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該名人夫擅自登入妻子的臉書帳號,並以妻子的名義發文稱「我出軌被抓包了」、「我會好好跟他遠走高飛」等,令妻子氣炸提告,但人夫到案後,僅坦承妨害電腦使用的行為,否認散布文字誹謗的部分。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人夫未能先理性思考夫妻關係出現什麼問題,反而不顧妻子的隱私權,無故侵入妻子的臉書帳號且冒名發文,嚴重影響妻子的名譽,此舉屬於精神騷擾、控制行為,加上人夫曾因妨害名譽案件被判刑,素行難認良好,考量到他已坦承犯行,但未與妻子達成和解、提供賠償或取得原諒,最終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人夫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提醒大眾,夫妻之間應該互相尊重和信任,任何形式的侵害隱私和名譽的行為都可能觸犯法律,希望透過這個案例,能夠喚起更多人對於隱私權和名譽權的重視,以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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