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主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旁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案,桃園地檢署聲請羈押,歷經2次桃園法院裁定交保、高院發回更裁,今(11)桃院第三度召開羈押庭,經過近4個小時的庭訊,法官最後裁定羈押禁見。
交保夢碎!短短一個星期內,鄭文燦三度回到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後9日二度開庭,保釋金提高至1200萬元。檢方不服仍提出抗告,今天的羈押庭歷時4小時攻防,桃園地方法院終於在傍晚5時57分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稍早桃園地院警備車已開出,解送鄭至桃園看守所。桃監則表示,將安排3位案情單純被告與其同住。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三開羈押庭交保夢碎!桃地院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