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抗告最多幾次? 法界人士點出關鍵:要看高等法院

上報/上報快訊/呂品逸 2024.07.11 18:26

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2次被桃園地院裁定交保,而檢方昨天(10日)再次抗成功,與鄭文燦今天(11日)再次回到羈押庭交鋒。而外界也好奇,抗告是否有次數限制?對此,有法界人士解釋,只要雙方對地院的裁定不滿,都可以提出抗告,並沒有次數上的限制,關鍵在高院是否認同地院。

台灣司法史上最多抗告的紀錄,是砂石車駕駛張德正開車衝撞總統府遭檢方聲押,但北院認為張男傷重、無逃亡之虞,裁定無保釋放。之後檢方連續抗告成功,不過北院也僅是提高交保金額至30萬元,直到北檢第5次抗告,高院考量張男每次都準時到庭且有正當職業,因此駁回抗告,交保確定。

而張德正案的「5次抗告」目前是最高紀錄,而鄭文燦涉貪案檢方則進行到第3次抗告,如今鄭文燦裁定收押,也讓外界好奇,到底抗告有沒有次數限制?對此,有法界人士解釋,法律上並未規定抗告的次數,也就是只要雙方不滿法院的裁定,都可以提出抗告,直到高院駁回抗告為止。

至於有民眾疑惑,昨天高院撤銷發回桃園地院更裁的裁定中,有一項寫明「不得再抗告」,《刑事訴訟法》415條中也寫明「對於抗告法院之裁定,不得再行抗告」,對此,法界人士說明,所謂不得再抗告,是指不能對高院這次的裁定抗告,並不是指發回更裁後雙方不得對地院最新的裁定抗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