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接獲高雄市衛生局告發,高雄市仁武區柏昇冷凍食品公司及林園區柏昇食品行以逾期肉品混裝新鮮肉品出售牟利,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9日檢調指揮衛生局、高雄市調處、高雄市刑大等單位前往公司及負責人住處搜查,當場查獲逾期肉品共計約11.4公噸,並傳喚負責人謝姓與林姓2 名被告到庭。經檢察官訊問後,分別以新臺幣40 萬元及20 萬元交保。
↑圖說:檢調指揮衛生局、高雄市調處、高雄市刑大等單位前往柏昇冷凍食品公司搜查。(圖片來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據了解,查獲11.4公噸的過期肉品,包含豬肉、雞肉、鴨肉、牛肉、鵝肉等,當中有部分是將過期及未過期肉品混和包裝,部分也有將過期肉品改標情形,有些甚至過期半年以上。由於柏昇冷凍食品公司是高雄地區不少餐飲店及五星級飯店的供應商,檢警正根據公司帳單、收據等資料清查下游餐飲業者。
↑圖說:查獲過期肉品已即刻封存(圖片來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將審酌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依同法第44條暨第52條規定,加重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持續追查違規產品流向、監督回收銷毀。另外有關該公司效期標示涉虛偽標記獲取利益嫌疑,依刑法第255 條第1 項及同法第339 條第1 項全案由地檢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