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雅文/綜合報導)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日前遭爆涉嫌貪汙,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但卻被媒體捕捉到,交保後神情愉悅、面露笑容挨轟,如今高院發回更裁。
圖/針對鄭文燦涉貪,桃園地院今天上午重開羈押庭。(翻攝鄭文燦臉書)
桃園地院今天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一改前一次的態度,這回表情嚴肅,在人員的陪同下步入法院,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有收500萬元?」鄭文燦表情嚴肅完全不發一語。
根據桃園地方檢察署偵查,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因為嫌疑重大,檢方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聲押,但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以500萬元具保,但隨後遭桃檢不服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則是認為地院未詳述,鄭文燦不串證的可能性,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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