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執行網路巡邏在社群媒體發現,有民眾將行車紀錄影像PO網:「大哥~你確定要在這倒車?三寶又一次使出無下限 這種地方也能倒車」。
經警方檢視影像中自小客車於苗栗市台6線東往西向行駛至台72線匝道右轉進入匝道後,又倒車欲駛出匝道而與後方自小客車發生碰撞,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6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牌照6個月。
苗栗警分局呼籲用路人行駛於高、快速道路,若發現行駛錯交流道或錯過交流道,應在下一個交流道下匝道,行駛至平面道路再迴轉,不可在匝道主線停車、迴車、倒車、橫切車道,以免危害他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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