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深陷貪污風暴,5日遭桃園檢方聲押禁見,桃園地院6日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檢方當日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8)日下午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裁。
高等法院表示,鄭文燦交保抗告案的卷證已送達高院,今日中午分案由強制處分值班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為原交保裁定有多個不當之處,因此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
桃園地院表示,待今晚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會立即分案確定承辦法官,法官閱卷後會決定開庭的時間。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鄭文燦涉貪500萬交保 檢方抗告成功將發回桃地院重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