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因涉嫌貪污被裁定500萬元交保,檢察官抗告成功,合議庭撤銷發回重審,羈押庭將在明(9)日上午重開。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今晚決議,若鄭文燦被收押,將停權3年。
民進黨廉政委員會於今晚6時30分召開臨時會,7名委員經過逾2小時討論後,確定立案調查鄭文燦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若鄭文燦被羈押,將停權3年,並強調高等級國家公職需承擔更高要求。
邱駿彥進一步說明,如果鄭文燦被羈押,停權3年的處分將立即生效。若沒有成功羈押,廉政會將按法定程序繼續調查,並請鄭文燦說明。此外,一審若判有罪,將依廉政條例予以除名;若無罪,則撤銷停權處分。廉政會決議不受法院判決影響,認為行為不妥者仍會處分。
廉政會調查方向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進行,並符合民進黨紀律評議條例要求。邱駿彥強調,委員會一致通過此決議,充分重視該案。鄭文燦的辯護律師同時也是廉政委員,但已申請迴避,以避嫌參與相關會議。
邱駿彥最後表示,廉政委員會為獨立單位,決議無需黨中央同意,已將決議送至黨中央。鄭文燦應知悉會議,但無任何表示,廉政會將依條例辦理。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鄭文燦涉貪重審!民進黨廉政會:若收押即停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