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桃園市長、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近日因疑似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遭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最終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當庭抗告。今(8)日中午前桃園地院將地檢署抗告書,連同卷證書類送達高等法院,高院也迅速分案完成,最快今日下班前可能就會做出裁定。
鄭文燦7月5日被桃園地檢署約談,隨後遭聲押禁見,經法院裁定後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檢方當庭提出抗告,並提出抗告書,桃園地院以「最速件」處理,今日上午10時就將相關卷宗送往高院。
據悉,高院於11時40分許完成收案手續,隨即公開正式分案,由法官雷淑雯承辦抗告案,審判長、陪席法官分別為許永煌、黃美文。今日下班前可能就會有結果。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鄭文燦涉弊案獲交保桃檢抗告 高院最快今晚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