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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在監護機構遭毆打 彰檢:司法審理

創新聞/ 2024.07.08 21:44
▲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被控縱容維安幹部對病患痛毆,彰化地檢署將送往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記者張溎壕攝)

【創新聞 記者張溎壕/彰化報導】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被控縱容維安幹部對23歲楊姓病患痛毆,彰化地檢署今(8)日表示,楊男為彰檢委託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對楊男遭毆打將持續釐清過程。楊男現因另案在監執行中,彰化地檢等該案件執行完畢後,將擇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彰化縣一名楊姓男子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被宣告刑後監護處分1年確定,未料他在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遭毆打,執行期間彰化地檢署均依法訪視執行處所,督導個案執行情形,楊男告訴彰化地檢訪視人員曾遭機構人員毆打,彰化地檢署持續釐清過程,他陳述的案件經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受理,警詢後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法偵結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查院內幹部對病患涉犯傷害罪嫌,檢察官已提起公訴,現正由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院方說,前員工指個案常恐嚇其他醫護人員,為保護其他員工才動手,事件發生後院方予以停職,這名前員工也離職,全案進入司法程序。

彰化地檢署今表示,被毆投的楊姓男子因違反家暴法,一審判決有期徒刑5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酌有攻擊他人行為、持續性再犯同類案件與造成公共危險的高度風險,為降低楊男對公眾的危險,造成公共危險的高度風險,因此宣告刑後監護處分1年確定,去年依規法委託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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