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時報 唐純瑤/臺北報導】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驚傳涉及貪污罪,下午召開羈押庭,稍早法官裁定500萬交保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桃園地檢署針對桃園地院裁定結果當庭提出抗告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昨日甫回國即遭桃園地檢署帶走,經16小時馬拉松式偵訊後,凌晨遭聲押禁見,法官在今天他57歲生日當天召開羈押庭,裁定500萬交保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桃園地院的新聞稿指出,鄭文燦確實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但2018年8月時又交還廖姓人士,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是犯罪所得,加上另四名涉案被告已遭收押,駁回檢方聲請羈押。對此裁定,桃園地檢署認為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立即提出抗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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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聞來源 鄭文燦涉貪案500萬交保 桃園地檢署當庭提抗告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