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遭檢察官當庭逮捕聲押,涉犯貪污收賄7年以上重罪。(圖/翻攝海基會官網)
桃園地檢署透過新聞稿證實:「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被告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日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依據《貪污罪條例》,如果鄭文燦罪行屬實,恐將面臨至少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針對鄭文燦涉貪污案,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公開表示,此案仍在偵辦中,期盼檢調毋枉毋縱,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鄭文燦今天適逢57歲生日卻遭到檢方聲押,讓人感到意外。(圖/翻攝海基會官網)
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出身於桃園市八德區的鄭文燦是野百合學運世代,是民進黨內最活躍的中生代之一,足智多謀被黨內稱為「胖周瑜」,一度躋身接班梯隊,後來鄭文燦身陷論文門、桃色糾紛屢成箭靶,桃園本命區6席立委還全軍覆沒,賴清德總統上任後,鄭也未獲邀入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