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春生/雲林 報導】虎尾警分局埒內派出所警員陳志明接獲民眾心急報案,稱停放在虎尾高鐵站前的自小客車遭竊;警方了解案情後,研判應係搞混停放地點,於是駕駛巡邏車載報案人於周遭逐一尋找,最終順利尋回報案人愛車。報案人一見愛車情緒立即潰堤,並感謝警方不只幫助尋回愛車,也協助挽回駕車出遊的美好回憶。
原來報案人與太太搭乘高鐵前往北部探親,將自小客車停放在高鐵站前道路;探親結束返回高鐵站時,在其印象中停放車輛之學府一路附近來回尋找好幾趟,卻找不到其心愛車輛,在無助情況下聯繫警方尋求幫助。警方趕赴現場了解案情後,研判民眾因鮮少到高鐵站對周邊路況不熟,加上該處腹地廣大且未拍照記錄,應係自己搞混車輛停放地點;警方先行安撫報案人情緒,待其冷靜後,針對其印象中車輛停放地點地貌特徵,駕駛巡邏車載報案人於周遭逐一尋找,最終在永興路段,找到報案人的寶貝愛車。
警方尋回愛車時,報案人情緒立即潰堤淚泣,原來該車已陪伴他們家庭多年,承載家庭出遊、小孩成長的美好回憶,在其心目中該車也是屬於家庭的一分子,因此才會如此著急。
虎尾警分局表示,民眾停放車輛時應養成習慣將車輛上鎖、拔取鑰匙、記錄停放位置,且勿留置貴重物品在車上,以免愛車遭竊或出現找車困擾。另呼籲民眾在停放車輛時,務必遵守停車相關規定,避免違規遭告發及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