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響應台中市政府推動「零碳清淨運輸」策略目標,推動車輛電動化,期盼2030年公務機車全面電動化,市府警察局今年度編列預算6,435萬元,汰換450輛巡邏機車為電動機車,投入治安維護行列,今(5)日於警察局本部舉行交車典禮。「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副市長鄭照新代表市長盧秀燕出席表示,透過警察勤務設備更新,兼顧警察同仁執勤的效率及安全性,更在維護治安的同時,保障台中市永續環境。
▲汰舊換新!中市450輛警用電動機車將服役 鄭照新:守護治安更護環境。
(圖/記者廖妙茜翻攝)
鄭副市長指出,在全體警察和義警同仁共同努力守護治安之下,台中市去年榮獲《遠見雜誌》縣市總體競爭力治安項目全國第一,今年的治安項目成績也名列前茅。感謝台中市議會對警察同仁執勤設備預算的支持,從108年盧市長上任至今,5年來警察局投入3億2,175萬元經費,陸續更新149輛警用巡邏車及2,078輛巡邏機車,未來也會逐年編列預算汰舊換新,持續增強警察同仁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的動力。
▲市府警察局今年度編列預算6,435萬元,汰換450輛巡邏機車為電動機車,投入治安維護行列。
(圖/記者廖妙茜翻攝)
警察局說明,這批機車包括「睿能Gogoro 2 Police SV」和「光陽S7 Keyless」兩款型號,均由各轄區分局根據實際需求及地區特性自行選定;另因台中捷運日前發生持刀隨機傷人事件,盧市長十分重視捷運警察隊巡邏問題,並承諾會在最快時間,提升捷運隊機車配置。因此,警察局已優先增配電動巡邏機車15輛給捷運隊部署運用,以強化員警勤務機動性,能即時抵達犯罪現場,應付突發狀況。
警察局進一步指出,這批新採購的電動機車配備先進技術和高效能電池,其安全最高速度可達90至95公里/小時,0至50公里/小時加速時間僅需3.5至4.4秒,並具有達155至170公里的強大續航能力,電池服務資費更選擇吃到飽方案,符合警察勤務設備規格;此外,每輛電動機車均配備同步煞車系統和抽取式電池,車身前後都裝設行車紀錄器鏡頭及紅藍警示燈等設備,提升員警執法安全性及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