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提供)
近日台海周遭接連發生我國籍漁船遭強行登檢押回或驅趕的狀況,先是2日「大進滿88號」在金門海域越界捕魚,遭中國海警船強行登檢,並將船上6人押回中國;3日則是「龍劼滿」號在澎湖馬公西北方60浬遭舷號不明中國海警船以探照燈探照示警,並尾隨20分鐘;4日則是「聖元福8號」在澎湖公海領域作業時,遭中國海警船廣播驅趕。今(5)日再傳出我國籍漁船「福洋266」遭登檢扣留,但登檢者是日本水產廳。海巡署證實確有此事,亦表示「福洋266」疑似是越界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因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現正由漁業署與日方聯繫處理中。稍早日方同意只要繳交600萬6000元日圓罰款至指定帳戶,「福洋266」即可回台。
海巡署表示,我有關國籍漁船「福洋266」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登檢扣留案,海巡署說明應處情形如下:
一、今(5)日06時50分,海巡署第二(北基)巡防區接獲「福」船(2台6印尼)船長友人118報案,本日凌晨0時許「福」船於彭佳嶼東北方288浬(暫定執法線外1.5浬),遭日本公務船登檢,海巡署立即調派南投艦趕往瞭解。
二、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規定,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內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干擾時,政府將派艦護漁,並協助處理;我國漁民在護漁範圍外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取締時,政府將不派艦護漁,惟適時提供必要之外交協助。
海巡署說,本案經我國駐日人員查證,「福」船疑似進入日方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因違反當地漁業規範,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全案刻由漁業署與日方聯繫處理中。稍早日方也同意,只要繳交日幣600萬6000元罰款至指定帳戶,「福洋266」即可回台。
更多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