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涉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台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目前仍審議中。2006年間因涉嫌性侵當時未成年、暱稱為「K小姐」女子,檢察官日前發傳票,要黃子佼2日下午向檢方說明,不料,黃時透過律師請假,今天(5日)上午現身,接近接近中午庭訊。結束後,黃子佼面對媒體追問,低調不發一語。
去年上半年爆發一連串#Metoo事件,檢方查出,黃子佼從2014年2月12日起加入「創意私房」網路論壇成為會員,購買未成年性影像觀覽,並自2023年2月15日起,用隨身硬碟儲存,並持有7部身分不詳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
今年4月間,K小姐當時指控,自己曾懷有星夢,在演員訓練班時被安排上同校學長黃子佼的節目,並於2006年8月、升大一暑假受邀至黃子佼的住家拍攝泳裝照。不料,K小姐表示換上比基尼後,卻被黃子佼要求擺出性感姿勢,且衣服布料越來越少,黃甚至開始觸碰她的私密部位。
當時K小姐越來越恐懼,黃子佼卻要求她脫掉上身泳衣,稱是「為藝術犧牲」。沒想到,黃子佼跨坐到她身上,並撥開泳褲於沙發上性侵1分多鐘後才將下體拔出。K小姐事後發聲明表示,並未等到黃子佼的道歉,「我的善意都被丟到水溝,在追訴期到達之前,就讓我們就一起到檢察官、婦幼隊警官那邊說清楚。」她強調,要用司法的偵查、審判還原真相。
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4月間報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將黃子佼列為他字案被告,檢察官天上午再度傳喚黃子佼說明,偵訊約1個多小時後請回。
黃子佼今在律師陪同下離開北檢時,媒體包圍詢問「是否繼續下載影片」、「是否要跟K小姐道歉?」、「是否想和K小姐和解」、「是否冤枉」等問題,黃子佼始終不發一語,直接上車離開。(責任編輯:許雅慧、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