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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燃料使用費 繳納期間至7月31日截止

台灣捷報/南桃園-彭慧婉 2024.07.04 20:21

【記者彭慧婉/桃園報導】 新竹區監理所提醒您,113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間至7月31日止,繳納通知書已陸續寄出,車主收到後可持通知書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金融機構、郵局繳納,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及元大行動等APP查詢繳納,手續簡便又快速。若逾時未繳將補發催繳通知書,若催繳通知截止前仍未繳,則可能產生額外罰鍰。

(圖/新竹區監理所提供)

新竹所並提醒車主未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或已遺失繳費單時,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車主身分證證號(法人則為統一編號)即可查詢、補發並於超商窗口繳納,若查無相關繳費資料則表示可能資料輸入錯誤,或該車已完成汽燃費繳納,沒有待繳款的資料;另建議民眾也可以多利用「監理服務網」、「e-Bill全國繳費網」、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繳費!又若車主因事務繁忙或經常出差不在住居所者,則建議車主可以申辦「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服務,於完成約定轉帳申辦後,系統將徵收期最後一日始自該約定扣款帳戶內進行自動扣繳,不用擔心會有利息損失。

新竹所建議民眾可多加利用線上繳費服務,現在該所還推出「早鳥線上繳、送您精美禮」的活動,只要您的愛車地址(車籍地)登記在新竹縣,車主即可憑線上繳費完成之截圖畫面,至新竹所1樓汽燃費受理窗口兌換精美好禮(如附圖;恕不郵寄),數量有限,敬請把握。若車主還有其他汽機車燃料費的繳費或其他問題,歡迎向新竹區監理所或其轄站電話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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