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蘇榮泉/雲林 報導】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一起自大陸地區非法輸入禽流感疫苗案件,涉案的李姓男子因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被依法提起公訴。此案由雲林地檢署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彰化查緝隊偵辦,經過詳盡的蒐證後,於今年3月14日依據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聯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及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等單位,在嘉義某物流公司營業所內查獲1119瓶禽流感疫苗(每瓶250ml)。
根據調查,李姓男子明知我國防疫政策禁止對禽隻施打禽流感疫苗及水禽小病毒抗體疫苗,仍於今年2月初通過大陸電商平台淘寶網購買濃縮禽流感疫苗及水禽小病毒抗體疫苗。這些疫苗於2月28日至3月13日期間由大陸賣家透過集貨空運方式運至臺灣,並轉送至嘉義某物流公司營業所,共計343箱(每箱10瓶)。李男隨後將8箱疫苗轉讓予吳姓及楊姓兩人。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指出,含有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及水禽小病毒抗體成分的疫苗,極易導致家禽病毒變異及擴散,甚至可能轉變為人畜共通的傳染疾病,對國人健康構成重大威脅。為此,我國現行防疫政策嚴格禁止對禽隻施打疫苗,禽類養殖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輸入疫苗,亦應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禽流感疫苗,以免造成防疫破口,危害國人健康。
此次偵查於6月25日正式結束,李男因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第1項之輸入動物用禁藥及第35條第1項之轉讓動物用禁藥罪,已依法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再次呼籲業者遵守法律,共同維護國家防疫安全。(照片/雲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