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發展國土計畫法若通過後並在明(114)年5月1日上路後,恐將對雲林農民無語問蒼天,因此為了守護雲林農民的雲林縣議長黃凱,特別在議會提出「1補、2免、3落日」的主張,以守護農民也保障農民權利,給雲林農民一口飯吃。
▲雲縣議長黃凱憂心明年5月1日國土計畫法即將上路,恐造成雲林農民無語問蒼天,特別在議會質詢提出「1補、2免、3落日」的主張。
(圖/記者簡勇鵬攝.)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表示,憂心明年5月1日國土計畫法即將上路,造成雲林農民驚天動地的影響,同時為了守護農民的權利,特別在議會親自上質詢台,提出「1補、2免、3落日」和縣長張麗善對話,其所提出的主張獲得高度肯定。強調雲林為台灣糧倉,台灣人靠雲林糧倉養活,但台灣人也應回饋雲林農民,若依此發展國土計畫法通過後,雲林縣超過6成陸域面積劃設為農業用地,雲林又將回到50年代農業社會,對農民的影響世代久遠,因此希望大家相互扶持,給雲林農民一口飯吃;且為守護這些無語問蒼天的農民,所以提出「1補、2免、3落日」,共同守護農民這片天,保障農民權利。
黃凱指出,所提出的「1補、2免、3落日」的主張,所謂1補即是「補貼農民」:規劃的8萬多公頃農地,政府應編預算1公頃一年補助10萬元或更多來補貼農民的基本生活,1公頃若補助10萬元,8萬公頃大約80億來照顧雲林農民,對政府的總體預算來說真的不多;2免就是「免學雜費」,被規劃為農地專用的農民一定艱苦,而家庭子孫要讀書來翻轉人生也有難度,政府應編列免除這些專用農地的農民子孫讀到大學的學雜費全免,在現已有補助的基礎上補足給這些農地專用的家庭補助金額;3落日是「落日條款」,補助規劃農地專用的一定要設落日條款,10—20年可以討論,但絕不能讓它們世世代代只能耕種,所以一定要設落日條款。
另外,縣府要下鄉舉辦20場說明會的作為也值得肯定,但對農民最重要的兩點,是如何補貼農民與還地於民的落日條款,所以議會成立「國土計畫法專案小組」,並由李明哲議員擔任召集人,務必守護雲林農民最大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