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於月前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通報,執行航空郵包檢查時發現可疑國際平信,經會同開封查驗,發現該平信係自荷蘭寄出,其內夾藏毒品,經加強檢查後發現多達19封國際平信夾藏各式毒品,包含第一級毒品古柯鹼、第二級毒品大麻、MDMA(俗稱搖頭丸)、LSD(俗稱搖腳丸)、安非他命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共20包,刑事局偵三大隊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並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
本案運毒集團為規避查緝,將毒品郵件配送至全臺各地,包含臺北、桃園、嘉義、高雄及花蓮等地試圖增加檢警查緝難度;此外主嫌一人分飾三角並以不同身分指揮第一層成員提供地址並代領郵件後,再指派第二層車手至收件地址領取毒品郵件,該集團分工細膩嚴密,包含主嫌、負責尋覓代領毒品郵件之仲介、負責至收件地領取毒品後放至指定地點者及提供地址並代領毒品郵件者等四層。
經調查發現,主嫌躲藏於幕後統籌運毒過程,各地成員互不聯絡,皆由主嫌一人統籌全局將毒品郵件派送至多個縣市企圖製造斷點,然專案小組鍥而不捨,經長期於各地蒐證後,將本案成員逐一擊破,復於分析相關資料掌握主嫌身分後,將主嫌查緝到案一舉殲滅該運毒集團,並查扣各式毒品,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移送偵辦,含主嫌在內三名犯嫌經檢察官聲押後,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該運毒集團自以為走私計畫天衣無縫,仍在我國境內遭專案小組查緝偵辦,並一網打盡相關共犯及主嫌,有效達成「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境內」之具體成效,展現警察機關查緝毒品犯罪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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