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台灣大哥大的頻譜繳回爭議,雙方各唱各的調。NCC要求台灣大哥大根據去(2023)年合併後的規定,於今(2024)年6月底前繳回超標的頻譜,但台灣大哥大至今仍未申請頻率繳回。NCC已前往台灣大哥大業務網管中心與全國各地量測頻率使用狀況,確認業者1GHz以下頻率運用是否符合先前所提的網路設置計畫,若違反計畫,最高可罰500萬元。
根據NCC公告,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譜超標10MHz,雖然日前兩度申請展延繳回期限,但今年5月15日、6月27日都被NCC駁回;而遠傳電信在28GHz頻譜超標100MHz,則已經依規定繳回並獲得核准。
台灣大哥大認為,此案已向台北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近期也取得進展,且目前訴訟仍在進行中,政府要向業者取回頻譜,應有價徵收,未來將會持續透過行政救濟,爭取公司的權益。
去年台灣大向高等行政法院,對NCC提起行政訴訟,當時3大訴求包括保留超額頻譜,若要繳回頻譜、盼返還重金標得頻譜殘值,並爭取延後繳回頻譜。不過,NCC先前多次說明,行政訴訟並不影響台灣大的附款履行期限。
由於6月底繳回期限已到,NCC表示,已前往台灣大哥大網管中心及全國各地,量測業者1GHz以下之頻率使用概況,以掌握是否履行去年所作行政處分的負擔,以及是否符合其網路設置計畫。
NCC強調,台灣大哥大未能在6月底前改正超標,可依法每次最高開罰3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7月之後,台灣大若繼續利用超標的頻段發射頻率,最高可處以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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