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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安貸款比照新青安貸款優化措施 6/27起借款人限貸1次且須簽署自住切結書 共同促進房市健全發展

中央社/ 2024.07.01 11:3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701 11:36:26)  行政院為推動居住正義、打擊炒房及照顧青年,並維護房市交易秩序,於本(113)年6月27日行政院第3910次會議通過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簡稱新青安貸款)之優化措施,新增借款人限申貸1次之規定,並強化貸前審核及貸後管理,另要求新貸戶簽署自住切結書,自同日實施。農業部推動之「農業金融機構辦理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簡稱農安貸款),已比照修正貸款原則,並精進相關貸款管理機制,協力促進整體房市健全發展。

農金署指出,為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安居,共同提升住宅政策效益,農業部自112年10月起推動農安貸款,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並提供較高貸款額度、較長貸款年限及寛限期等優惠條件,以減輕購屋者貸款負擔,落實照顧青年政策,打造農漁村樂業安居生活。截至本年6月25日止,累計核貸5,742件,金額368億元,協助民眾實現購屋成家夢想。

農金署說明,有關外界關切少數民眾誤認且誤用無自有住宅家庭優惠購屋貸款政策,有投資客、人頭戶申貸或轉租等情事,該署已配合行政院政策方向,比照新青安貸款優化措施辦理,包括修正農安貸款原則,新增自本年6月27日起,借款人限申貸1次之規定,且須簽署自住切結書,明訂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之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等。此外,督導農業金融機構(全國農業金庫及農漁會信用部)落實銀行公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務必強化貸前徵授信審核及貸後管理、稽查。

農金署進一步說明,該署為強化購屋貸款授信風險控管,於110年4月要求農漁會信用部應依風險程度建立實價登錄價格之回查機制,以檢核買賣契約價之真實性;另於111年9月參酌銀行公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定,增訂徵授信檢核表(如查證自住或投資用途、借戶收入與其購屋標的是否相當、是否於短期內頻繁買賣房屋等),要求確實評估授信案件妥適性;自112年起,農漁會信用部每年應辦理不動產授信業務專案查核。此外,該署於實地訪查時,將抽查農安貸款辦理情形,以確保貸款資金用於自住購屋。

農金署強調,農業金融機構共1,161個營業據點,遍及全國各地,推動農安貸款,可便利有購屋需求的民眾就近申辦,有助落實居住正義及普惠金融。未來該署將持續推動農安貸款,並督促農業金融機構精進貸款管理機制,以兼顧政府照顧無自有住宅者安居成家之政策美意,並共同促進整體房市健全發展。

聯絡人:農業金融署施副署長妮婷

電 話:(02)33935828

手 機:0972-728-110

農安貸款精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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