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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出生就死亡「醫判賠1404萬」 醫界跳腳!批法院賠償金算法聞所未聞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24.06.28 06:06

嬰出生就死亡「醫判賠1404萬」 醫界跳腳!批法院賠償金算法聞所未聞 24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台中一新生兒一出世就窒息死亡,後父母以羊水中有胎便,醫師卻沒注意,怒告負責接生的婦產科醫師過失致死,法院日前認為醫師有醫療過失,判醫師及醫院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404萬元。判決讓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無法接受,今(28)日正式發聲反對法院「有胎便若無立即剖腹產為醫療過失」的見解及「新生兒死亡判決案例賠償金額新的計算方式」,認為恐引發醫界恐慌。

該對夫妻指控,醫師明明有發現羊水中有胎便,卻沒注意到胎兒有吸入胎便窒息的可能,卻沒有立即剖腹產,加上生產過程中真空吸引器使用失當,導致孩子腦出血、吸入過度胎糞,呼吸衰竭送醫不治。雖然刑事部分,醫師獲不起訴處分,但民事法官依據醫療諮詢意見及衛福部鑑定結果,認為醫師確實有醫療過失,判醫師及醫院應連帶賠償夫妻二人1404萬元,全案可上訴。

但結果一出,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發出聲明強調,該案判決醫療過失理由及新生兒死亡賠償金計算方式須重新審視,以避免不合理訴訟激增。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建霈指出,產程中發現有胎便,並非目前健保給付剖腹產的適應症,通常需有符合的適應症合併出現,才會需要執行剖腹產,且產程中有胎便的生產約有20%,而因為胎便吸入造成新生兒缺氧的比例約為1%,意即95%以上的產程中發現胎便,並無不良影響,大部分仍可經陰道生產,若以有胎便而未進行剖腹產為疏失理由,顯有失當。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也不滿民事判決請求賠償扶養費用的計算方式 ,認為法院以預計年滿65歲後餘命為18.58年,再按108年度台灣平均每人消費支出每年為41萬8933 元,扣除中間利息計算,最終計算出父母一人560萬6243元的扶養費損害,總計約1200萬,如此案成立,這意味著未來所有新生兒或兒童死亡案件皆可比照要求高額撫養金損害賠償,理賠計算方式在過去聞所未聞。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表示,若此計算方式成立,未來所有新生兒或兒童死亡案件都可假設父母有上千萬的撫養金損失,這實在太不合理。反問是否100%的孩子長大後每年都能給父母80多萬的撫養金?這相當於每月要付約7萬,以台灣年輕人的月薪,就算自己不花一毛錢,能夠付得出這個數字嗎?若答案是否定的,那麼此計算方式顯然有失公允。此外,若該案新生兒或孩童有其他手足,是否也要分擔這些撫養費用?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強調,在刑事和民事醫療過失認定不同的情況下,此判決更顯得難以接受。若此判例成立,未來類似事件的家屬可能不再尋求生產事故救濟,因為已有上千萬可賠,何必申請30萬的生產事故救濟金,不合理的訴訟勢必增加,也與國家目前實施生產救濟的政策理念背道而馳。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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