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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警六分局提前一周起跑 加強臺17線重大交通違規執法

CNMA新聞聯合網/ 2024.06.2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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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有鑒於暑期將屆,各校業已陸續辦理畢業典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轄內臺17線路段作為進出台南市各觀光景點主要聯外道路,又因行經安平港區各種大型車輛載貨需求出入頻仍。為加強維護本轄用路人及借道進入本市觀光旅客交通安全,第六分局於暑假前夕提前一周起跑,加強淨化臺17線(中華西路、濱南路段)重大交通違規。除於6月22日深夜路檢點線上立即查獲酒駕案件外,另於6月25日在中華西路辦理監警環聯合稽查噪音車及改裝車計查獲51件改裝及噪音車違規,更於6月26日同步結合交通警察大隊於濱南路段設置活動地磅站,全面稽查、攔檢取締大貨車、砂石車、聯結車及曳引車等車輛重點違規,總計攔檢11輛,其中取締超載違規4件、行車紀錄器損壞1件、所載貨物滲漏1件分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第18之1條及第30條掣單開罰。
第六分局統計自113年1月1日起至6月23日止,針對大型車輛各式交通違規部分總計取締160件,其中取締超重56件、未依規定申請路權17件、行車紀錄器安裝不確實5件、轉彎未依規定25件、闖紅燈14件及違規停車28件、其他違規15件,統計本轄大型車交通事故件數今(116)年14件與去年18件同期比較計減少4件降幅達22%,未來將持續不定點、不定時加強執法強度,落實大型車違規管理,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提醒駕駛人應自律守法,警察依法令規定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時,係執行公權力以維護所有用路人的行車秩序與安全,如果汽車載貨在道路上行駛時,遇警方指揮過磅應依指示過磅,不得自行駛離或消極逃磅,以免罰單上身。縱使自知車輛超載而逃避過磅以規避處罰,警方除依道交條例第29-2條規定舉發逃避過磅罰單後,仍得再強制駕駛人過磅,籲請駕駛人多加留意、配合切勿心存僥倖。
    另民眾如駕駛改裝汽機車,如自行將大燈改裝成LED或HID燈具而未主動至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並辦理變更登記,經聯合稽查攔查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另頭燈以外的燈光、喇叭、排氣管及照後鏡等異常(比如排氣管加裝側排、拆除消音器等、無隔熱防護裝置),則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經環保局噪音檢測不合格則依噪音管制法處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第六分局未來亦將持續透過不定期、不定點滾動式於轄內各重要聯外道路,加強稽查各項重大違規,以淨化交通,還給民眾一個安全、安寧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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