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勤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會員依據工會法第23條規定於本(6)月18日連署請求工會召開臨時會員大會,請求開會時間7月3日至4日間,地點於機捷山鼻站鄰近空間,討論理事長直選等重大提案進行無記名表決,桃園市勞動局也請長勤工會依據工會法第25條規定,於會員請求之日起十日內召集會議,並回應會員訴求。
勞動局表示,長勤工會本月21日於工會粉絲專頁公告,今日下午1時30分在蘆竹老人文康中心召開臨時會員大會,與連署會員建議時間地點不同,故此次會議雖然符合法令規定期限召開,卻未能與會員協商並回應會員訴求,故未能成會,在勞動局建議下長勤工會改開談話會,針對部分內容進行溝通討論。
勞動局提到,會員大會作為工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會員大會未能成會將影響工會運作,呼籲長勤工會應重視會員的聲音,以保障會員的權益和工會的正常運作,建議工會持續與基層會員進行協商,確認下次會員大會的時間、地點、議題和進行方式,以利本年度會員大會順利召開,勞動局將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在必要時提供協助,協助工會運作符合法律規定,維護工會會員的權益。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長榮航勤員工連署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桃園勞動局籲工會回應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