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6)日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有334家業者遭開罰1,952萬元;違規雇主的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圖/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6)日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
勞工局指出,勞基法違規的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61家;其次為49家未依法置備或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至於未依法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則有35家;另有137家違反職安法的部分,仍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
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雇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的補救措施,有2家,另勞工申請生理假時,遭受雇主不利處分者有1家;此外,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有7家,而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則有1家。
勞工局說,統聯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9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餘人,因此遭重罰85萬元;知名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工業及新日興公司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新日興公司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高達99小時,甚至連續3個月超過法定上限;兩家公司分別是第7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重罰78萬及6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雇主於知悉職場有性騷擾行為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此外,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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